引言:
David J. Bosch在《更新變化的宣教》一書中,引用龔漢斯(Hans Kung)的神學分期法來解釋歷代教會如何詮譯和實踐宣教運動。龔漢斯所提出的六個歷史年代,各具不同的宣教特色,故有深入探討每段時期的必要。他把二千年來基督教歷史分為六大典範(頁237-238):
I. 初期基督教末世啟示典範(The Apocalyptic paradigm of primitive Christianity)
II. 教父時代的希臘典範(The Hellenistic paradigm of patristic period)
III. 中古世紀羅馬天主教典範(The Medieval Roman Catholic paradigm)
IV. (宗教改革)更正教典範(The Protestant-Reformation paradigm)
V. 現代啟蒙運動的典範(The Modern Enlightenment paradigm)
VI. 隱約浮現的大公教會典範(The Emerging Ecumenical paradigm)
所謂的「典範」(Paradigm),就是「一個群體的成員共享的信念、價值、技術的全部集合。」(頁242)龔漢斯以上的歷史分期法就是參考湯姆斯固恆(Thomas Kuhn)的「典範變換」(Paradigm Shifts)學說來作分類的。固恆特別強調「典範變換」的學說跟每個時代有著不可分割的微妙關係。因為每個時代或多或少受到不同因素的影響而產生變化,甚至對世界和人類的認識亦隨之而轉變。然而,在神學研究上,這六大典範變換並沒有太明顯的變化。因為舊有的神學思想仍被存留下來作研究,只是有時會被新的思想影響而發展出另一個新典範。縱然如此,原有的典範很少會完全消聲匿跡的。例如龔漢斯在分析神學典範變換時,就指出「教父時期的希臘典範在今天部份的東正教會中還有保存;中古世紀的羅馬公教典範如今也存在於天主教的傳統主義裡;宗教改革典範也一直保存在廿世紀的更正宗派主義裡;而啟蒙運動典範至今仍影響著自由派神學。」(頁243)當然時代的變遷有時會讓神學家在不知不覺中把新舊典範混為一談,甚至會漸漸採用新典範而忽視舊有的。但基督徒必須立場明確,就是無論在那個典範中都要以聖經為依歸,絕不能與福音有所牴觸。
Bosch在分析每個典範時,都引用一段經文總結該時期的宣教聖經基礎(那是為了配合當時的實際處境而引用的),使人容易了解、認識歷代宣教運動的進路。筆者透過Bosch的分析後,以下圖表簡單介紹這六大典範的年份和宣教聖經基礎,並筆者對每段時期作出的宣教評估[1]:
初期教會 教父時期 中古時期 改教時期 近代宣教-更正教 廿世紀末-更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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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33-200 AD200-600 AD600-1500 AD1500-1750 AD1750-1950 AD1950-現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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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28:18-20 約3:16 路14:23 羅1:16 徒16:9 可6:12
使萬民作門徒 神愛世人 勉強人進來 神的大能要救 請過來 傳道、趕鬼、
一切相信的 幫助我們 治病
六大時期宣教典範的聖經基礎:
I. 初期基督教末世啟示典範(The Apocalyptic paradigm of primitive Christianity)
初期教會:AD33-200
聖經基礎:「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馬太福音28章18-20節記載了耶穌基督離世升天前留給門徒最後的一番話,信徒稱之為耶穌基督賜下的「大使命」。使徒行傳記載當初期教會發展時,信徒非常重視這段經文,因為他們深信耶穌的遺言(或說升天前最後的吩咐),必然是極之重要而又務必遵行的。故此,他們以大使命作為當時宣教的聖經基礎也不足為奇。然而,要了解大使命的真正含意,就必須以馬太福音全書來作詳細研究,而不應只單獨地看幾節經文。Bosch認為整卷的馬太福音基本上是一本宣教書,他說:「馬太主要是因他有宣教的異象,所以才會寫這本福音書。他不是在編寫一本『耶穌生平』,而是想為他所屬、在危機中的社群預備一份指導方針,好明白其蒙召與宣教的意義。」(頁72)根據大部份神學家分析,馬太福音的寫作日期約在主後70至80年間,寫作的對象主要是猶太基督徒,其次是外邦人。至於寫作目的是因耶穌死後,基督徒遭受各方的逼迫而分散各地。為要堅定他們的信心及鼓勵他們向外宣教來見證救主,馬太便執筆撰寫這福音書。從內文可看到馬太多番引用舊約經文,目的不僅是為了糾正猶太人對舊約錯誤的說法,更是有教牧和宣教的用意。Bosch強調「教牧,是希望傳達自信給這個面對認同危機的群體;宣教,是希望為這個群體的成員壯膽,以看見四周為主作見證、服事他人的機會。」(頁74)
當了解到馬太福音的寫作背景及初期教會所面對的困難後,便較易掌握大使命的意義。在28章19節,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究竟誰是「你們」呢?耶穌又吩咐「去」那裡?「萬民」是指那些民族?怎樣才能作耶穌的「門徒」?在16節裡清楚地說明耶穌是跟十一位門徒說話,所以「你們」應是指當時的門徒。但對馬太來說,他在主後70至80年間才寫成此書給猶太基督徒及外邦人,故在他的思想角度裡,耶穌所說的「你們」已泛指當時所有跟隨主的人。(頁93)另外,馬太沒有記載耶穌要門徒「去」那裡,但同是符類福音書的馬可福音則記載耶穌要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而路加福音亦記載「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7)以上的記述,均可看出耶穌重視向外宣教的行動。至於耶穌所指的「萬民」,有學者指是「猶太人以外的所有萬國萬民:也就是以前未曾蒙召的人,現在可以成為耶穌的門徒,那些以前被揀選的人,現在反而都被拒絕在外。」(頁80)但Bosch強調猶太人也包括在萬民之中,只是他們不再享有特權。初期教會的信徒領受了基督的大使命後便積極向外傳福音,而對象不單是普天下未認識神的外邦人,更是那些未承認耶穌是救主的以色列人。他們的目標是使所有人都受洗成為神的子民,並得著教訓遵守主道而成為真正的門徒。
宣教評估:50%教會;50%信徒
綜觀馬太的宣教思想:使萬民作門徒,確實影響第一、第二世紀的宣教工作,其中以教會的型態有著明顯的轉變。例如從以猶太人群體為主的教會,逐漸變成以外邦人為主的教會。這都反映出那時代的教會和信徒對普世使命的領受和認同。如要為這時期作宣教評估的話,筆者認為教會和信徒的宣教意識十分平均,因為他們都齊心努力達成耶穌基督的遺訓。
II. 教父時代的希臘典範(The Hellenistic paradigm of patristic period)
教父時期:AD200-600
聖經基礎:「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第二世紀末受到希羅文化的影響,基督教經歷了重大的變化,而這轉變是慢慢地滲入到之前的典範中而不露痕跡的。尼特爾(Paul Knitter)對於基督教從猶太宗教轉成希臘羅馬宗教,簡潔地作了以下的結論:「這次的變化不但是在教會的崇拜儀式、聖禮的執行,以及組織、立法的結構上,更是在教義上,也就是在對信仰最原始的啟示有了不同的認識。」(頁249)明顯地,這轉變使宣教的熱誠沉寂下來。首先,信徒們竭力地花時間在神學研究上,並積極進行教義重整工作,失去了那股「使萬民作門徒」的特性。加上這時期的基督教漸漸被人接納,甚至成為帝國的合法宗教,信徒不單停止再受逼迫,更成為當時被受尊崇的人物。故此,基督徒雖沒有特別發展宣教事工,慕名而信的人卻不斷上升。無怪乎Bosch這樣概嘆道:「宣教從此成為由上而下,由優至劣的一種運動。」(頁253)縱使第三、四世紀開始有很多修道士出現,他們卻只靠基督徒愛的表現作為傳福音工具,並沒有刻意作口傳身證的傳道者。這是因為他們專注個人屬靈生命的操練上,而非愛人靈魂的工作上。但無論如何,他們愛的行動間接地實踐了「神愛世人」的教導,甚至很多不信者都是受到他們美好的生活見證而歸信基督的。那時代的基督徒相信「如果神的愛使衪差派了基督,成為宣教的『神學起點』,那麼這同樣的愛也應該在衪的使者身上表現出來;也就是同樣被神的愛激勵,也倒空自己,到外面去尋找人。」(頁274-275)因此,這段時期亦有不少熱心的基督徒願意學效耶穌的榜樣,就是進到人群當中,把天國的信息帶進腐敗的社會裡。
宣教評估:30%教會;70%信徒
如要為二至六世紀的宣教工作給予評估的話,深信有七成的普世宣教工作都落在信徒身上。因為這時期的教會沒有履行大使命的異象,正如Bosch所說:「教會成為正確教義的堡壘,以至於變得內向、具強烈民族色彩,而較少關懷教外人士。」(頁280)然而,筆者所指的信徒是願意推動宣教工作的基督徒和修道士。他們宣教的基礎是「愛」,宣教的目標是「生命」。(頁275)如約翰福音3章16節所說:「神愛世人 … 反得永生。」他們宣教的動力不但是因為神愛世人的緣故,更是有個盼望,就是與人同享永生的福樂。這正是上帝給信祂的人宣教的終極目的。
III. 中古世紀羅馬天主教典範(The Medieval Roman Catholic paradigm)
中古時期:AD600-1500
聖經基礎:「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14:23)
Bosch在這段中世紀的神學典範研究中,引用路加福音14章23節「勉強人進來」作為主題是非常恰當貼切的。因為中世紀典範的始創者奧古斯丁曾與大公教會決裂的多納徒派(Donatist)有過激烈的爭辯。爭論主要是針對教會的屬世性;多納徒派對「那些將基督的福音和教會的屬世性作絕對比照的人,感到憤怒與失望。…這派人士是站在正統神學上,而且,至少在形式上,比奧古斯丁更講求嚴格的道德操守。他們同時也堅持教會與國家政治要絕對地分開。」(頁285-286)但奧古斯丁強烈地反對多納徒派的主張,他認為教會不應該脫離世界,反要為著殘酷的世界而存在。所以,奧古斯丁不但「勸」他們放棄錯誤的觀念,並且借助政府的力量來「勉強」他們歸回正統信仰。奧古斯丁認為「以政治行動來對抗分裂教會者不算逼迫,而只是一種disciplina(管教)。藉由這般管教的實施,多納徒派可以再回歸大公教會。」(頁288)奧古斯丁並沒有為了施壓於他們而感到不安,因為他認為所用的強逼方式只限於罰款、財產充公、流放之類而已(頁293),而非把不服者至諸死地。
奧古斯丁的壓逼漸漸帶來不良的後果,就是政治與宗教糾纏不清,形成政教合一的宣教年代。特別一些有野心的皇帝為要向外擴張領土,發展其帝國事業,不惜利用宗教的影響力來強迫人屈服於國家,令教會不幸捲入政治的風波裡。宣教史上的悲劇:十字軍東征(1095-1272)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其實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烏耳班二世(Urban II)並不想用武力來使回教徒歸正,但最後卻把戰爭高舉成為正義之戰,更導致很多基督徒熱烈地響應。他們同聲高喊:「神決意如此!(Deus vult! God wills it!)」(頁296)。他們認為殺人者無罪,更是一件討神喜悅的事。故不停鎮壓異教徒,並強迫他們歸信基督,好叫更多人能歸回大公教會。
宣教評估:90%教會;10%信徒
總括這段時期的教會雖然失去了傳遞天國信息的異象,但卻成功地勉強多人入教,其中某些殖民地國家更深受影響而把基督教定為國教。這樣的轉變,其實也栽培了不少屬靈領袖、神學家和虔誠的信徒,使基督教信仰推至史無前例的高峰處。如要為這段時期作宣教評估,相信九成以上的人也是透過教會而成為基督徒的。然而,在這卓越成績的背後,是否代表真正的成功呢?「勉強人進來」又是否合神心意呢?
IV. (宗教改革)更正教典範(The Protestant-Reformation paradigm)
改教時期:AD1500-1750
聖經基礎:「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1:16)
十六世紀史上發生了一項重大的宗教改革運動(Reformation)。這是指西歐的基督教會進行大規模的改革,不論在神學上、制度上和觀念上都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修。此運動發生在德國中部的一個小鎮,開始時只是一個思想運動,出自一位寂寂無名的小神學家:馬丁路德(1483-1546)身上。不過,這位小神學家卻將基督教發展到一個嶄新的紀元,並得到全面徹底的革新。路德在1505年加入奧古斯丁修院,後來卻離開了那種苦修的生活方式,原因是他重新發現保羅神學的核心: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當初他在修院裡鑽研神學的時候,堅決地相信要竭力提昇個人屬靈生命的質素,又要不斷行善,並刻苦己身才能回報這位聖潔公義的神。可是,幾年之後他才真正領悟到,「原來神的義並不是指神公義的審判和忿怒,而是指神恩典、憐憫的賞賜,這賞賜是每一個人可以藉由信心領受的。」(頁316)當路德對羅1:16有了重新的體會後,便否定了教會一直以來的教導 --- 靠行為得救。他不但強調「因信稱義」的道理,又否定修院的存在價值,使他最後與大公教會決裂。之後,他實行了一系列的宗教改革運動,更正教(或稱抗羅宗)就是在這個被受評擊和質疑的情況下產生。當然更正教仍保留羅馬公教某些優良的傳統,例如堅持正確的教義形式等,但一些錯誤的教導則堅決拼棄,例如透過贖罪券來得到神的赦免等。
改教運動對當時的宣教工作有正、負兩方面的影響,但大部份的宣教學者都認為只有負的一方。他們強調改教家缺乏宣教的熱誠,例如馬丁路德在提倡因信稱義時,由於過份強調神的揀選,使更正教徒漠視發展普世宣教的重要性。然而,某些學者卻用馬丁路德的一個比喻來調解此誤會,他們說:「福音就像一塊石頭丟在水裡然後由中央泛起一陣同心的漣漪,一直散播到岸邊。神的話也是這樣傳播到地的極處。由此可見,整個宣教的重點都不是靠人為的努力。沒有任何傳道人或是宣教士,可以因自己的熱心而邀功,一切本是神自己的工作。」(頁322)他們反駁改教運動時沒有宣教工作的負面說法,卻不得不承認這段時期的基督徒確在沈默的狀態中進行宣教活動。無怪乎另有宣教學者為宗教改革運動下了如此結論:「宗教改革的結果,變成是在建立國家教會,樹立純正的教義系統,並且規範基督徒應有的行為。這種教義純正的教會,卻是不宣教的教會,她的神學變得越來越經院化,而非使徒化。」(頁328)
宣教評估:50%教會(10%更正教 + 40%天主教);50%信徒(10%更正教 + 40%天主教)
要評估此時期的普世宣教工作,應以更正教和天主教作為討論基礎。事實上,此時期的更正教教會和信徒都耗盡精力在重整教義和護教的事情上,根本無暇推動宣教事工。所以說他們只有兩成的宣教動力(10%教會和10%信徒)也不為過份。可是,另一方的天主教卻有驚人的發展。約有八成的宣教事工(40%教會和40%信徒)都透過修院和修士來完成,甚至後期天主教又成立了很多差會和宣教機構來推動海外福音工作。它們積極的宣教擴展行動,與更正教的沈默態度形成強烈的對比。
V. 現代啟蒙運動的典範(The Modern Enlightenment paradigm)
近代宣教期:AD1750-1950
聖經基礎:「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着求他說,請你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徒16:9)
當更正教慢慢重整教義系統後,隨即受到啟蒙運動的影響。啟蒙運動最顯著的一個特點,在於它是講求理智,也就是說理性思想取代了宗教信仰。基督教開始受人質疑、藐視、甚至拒絕。「佛洛伊德宣稱宗教不過幻覺而已;而馬克思則視宗教為一種邪惡,是『人民的鴉片』。杜克韓則以為每個宗教團體,實際上是在敬拜它自己。」(頁357)上帝從一個受人尊重愛戴的身份,轉至被人故意輕忽的光景,這全是理性主義抬頭之故。當然啟蒙運動的出現不是要打倒宗教信仰,但無可否認,它的興起確使人依靠智慧與能力,從而失去仰賴造物主的供應。另外,啟蒙運動的第二個鼓吹是科學的發展。十九世紀開始科技突飛猛進,形成某些先進的國家(多為基督徒國家)越來越富有,而落後的國家(多為非基督徒國家)則越來越貧窮。困乏的一方常渴望得到別人的援助,像在呼求著基督徒國家的憐憫和施捨。於是有成千上萬的基督徒不顧一切地去到貧窮人當中,為要把好東西(物質和非物質)介紹給他們。這段時期的基督徒正經歷保羅在異象中所看見有人來求他說:「請你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一樣。當然這樣的宣教行動確有反思的必要,因為傳福音決不能以施捨可憐為主的。就連Bosch也感嘆地說:「最初宣教動機從以神的榮耀為出發點的,變成以基督的愛為出發點,現在又變成以人的『可憐狀態』為出發點。愛心現被貶低成同情心。」(頁387)
除了心態上出現問題外,大批滿腔熱誠的宣教士在所到之處亦不經意地表達了自我的民族優越感;例如他們不懂欣賞當地人的文化特色和傳統,只把個人的思想觀念加在當地人身上,形成生活上各種的衝突,這都妨礙了他們達成普世宣教的目標。
宣教評估:40%教會;60%信徒
整體來說,這段時期的宣教事業發展得不錯,特別是信徒比教會更積極參與宣教事工。例如很多基督徒願意投身宣教士行列,並甘心犧牲舒適的生活,去到異族異鄉幫助有需要的人,使他們的身心靈得著滿足快樂。遺憾的是,很多宣教士都帶著濃厚的基督教色彩、並他們的文化和習俗去到人群中,因而忽略了尊重當地人的文化傳統和禮儀,使不信者產生抗拒和厭惡,讓美好的福音種子得不到壯茁的成長。這可說是一個美中不足的地方!
VI. 隱約浮現的大公教會典範(The Emerging Ecumenical paradigm)
廿世紀末:AD1950-現今
聖經基礎:「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可6:12-13)
每個新典範都在不知不覺間受著另一思潮的影響而嶄露頭角,例如以上所提及的啟蒙運動在十八、十九世紀大大影響著整個世界之際,不到半個世紀,「後現代主義」又漸漸取代啟蒙思想而成為影響現今宣教事工的一項攔阻。當然這個新主義亦不是突如其來,而是慢慢被啟蒙運動及各方的思想影響而衍生出來的。這不是說現代人不再追求理智、科學,而是這些並不能完全滿足他們對世界的探求。因此,最初否定的信仰再被接納,甚至認為這是認識世界及人類的另一種方法。Bosch說:「尤其是在廿世紀,基督教被傳揚為:一種獨特的宗教經驗;只屬於個人私下的生活層面;比科學還理性;是社會上所有事的準則;是將人從任何無用的宗教依附中解放出來的。」(頁469)特別廿世紀初靈恩運動的出現,造成基督徒人數激增,成為一個無法以理性解釋的奇怪現象。除此以外,其他的宗教,如回教、佛教、印度教等也深受後現代主義的影響而得著大復興。
劉富理在其文章《福音事工與聖靈大能》中指出,二十世紀的靈恩運動可分為三個階段,就是五旬節運動(第一波)、靈恩運動(第二波)和新靈恩運動(第三波)。第一波在廿世紀初由美國開始,很快便擴展到世界各地。「這運動主要的特質是強調聖靈的洗表現於說方言、勇於傳福音、作見證、預言、醫病、趕鬼等聖靈恩賜的彰顯,而這些經常在團體的敬拜當中被強調,而敬拜相當吵雜,如舉手禱告、盡情地向神歌唱,甚至在會中有靈歌及靈舞[2]。」第一波的出現,使五旬節派教會興旺起來,但福音派教會卻批評他們只著重聖靈工作而忽略聖經教導。第二波在廿世紀中發生,五旬節派人士強調聖靈有權柄及能力把神蹟奇事帶入教會和信徒當中,因聖經有明確的教導,故不能阻攔聖靈的工作。在這方面的強調下,主流派教會漸漸接納靈恩運動的出現,只是小心翼翼地處理醫病、趕鬼、方言等神蹟奇事。至八十年代開始,第三波的出現更把靈恩運動推向高峰。其實第三波與之前的兩波都注重聖靈治病、趕鬼等工作,只是在神學上有了新的見解及認識,就是強調權能佈道(Power Evangelism)的重要性。「所謂權能佈道是每一次傳福音均由聖靈作主動,目的是針對特殊的情況、地方、時間、人物或組織;信息亦是以對象的需要為主,由聖靈的啟示為依歸,這樣一來,聽福音的人對聖靈就有第一手的經歷,容易立志作主的門徒[3]。」權能佈道強調人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使每個人都經歷前所未有的特殊體驗,故藉第三波而信主的人急劇增加。無論世界那個地方的靈恩派信徒,都為著這特別的經驗而雀躍,因為深信聖靈內住的大能把他們真正的釋放出來。
宣教評估:80%教會;20%信徒
這段時期很多教會透過靈恩運動而得到人數上的大增長,所以說它們有八成的宣教行動也是合理的。然而,這些教會過份高舉聖靈在人身上的感動和奇妙的工作,從而忽視了聖經的真理教導,這實在是一個不合神心意的宣教策略。當然信徒不應輕看聖靈的能力,因為主曾應許賜下聖靈給教會和信徒,使他們有力量到各處為主作見證。可是,教會必須確保要傳揚和教導整全的福音,而信徒亦要積極地把救贖恩典宣揚開去,決不可只仰賴教會的福音工作或神蹟奇事來代替領人歸主的使命。
反思及結語:
Bosch引用龔漢斯的六大典範來剖析整個基督教宣教史,讓人對每個時代的發展有深刻的了解及認識。加上他以不同的宣教經文來探討各時期的特色,使人容易明白歷代宣教發展的演變進程。回顧現今的普世宣教事業有停滯不前的現象,若要找一段經文來討論今天的景況,深信雅各書4章4節最為貼切。經文說:「…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 …。」現今的人追求物質享受,又放縱肉體的情慾,實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態。縱然他們感受到生活的無奈、空虛、壓迫,卻仍以世俗的事情為首,完全忽略了只有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才能填滿人心靈的空間。未信者是這樣,就連基督徒本身仍為世上的事情奔波勞碌,沒有履行門徒應有的責任,使福音傳遍世界的日子遙遙無期。真盼望今天的信徒能再次得著屬靈的大醒覺,好使普世宣教的動力能再創新高。
參考書目及文章
Bosch, David J.著,白陳毓華譯。《更新變化的宣教》。台北:華神,1996。
談妮。《權能佈道與中國宣教》。香港:華傳路,第三十二期,2000年11/12月,頁7-11。
劉富理。《福音事工與聖靈大能》。香港:第四屆華人福音會議匯報,1991,24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