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現代神學

現代神學

十七世紀至二十世紀的神學發展,稱為「現代神學」(Mdern Theology),這就是本章題目之由來。
現代教會和當代(專指二十世紀)的神學教義發展,是有一些明顯復迭的地方。但本章只著重介紹由宗教改革運動後所產生的重要神學觀點。在本世紀初才發展的專門和獨特的神學思想,會在本書第五部分,「當代神學」一章中詳細討論。

聖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
聖約神學是宗教改革運動的自然結果。聖約神學特別是經由慈運理、布連格(Bullinger)、加爾文和科克由(Cocceius)等人的神學著作中發表的。雖然這些人沒有直接談及今天所稱的聖約神學,但他們的神學思想,為後世所稱的聖約神學奠定了基礎。已色的改革宗神學家荷列比烏(Johannes Wollebius,1586至1629年)和清教徒艾穆斯(William Ames,1576至1633年),對聖約神學的發展,都留下很大的貢獻。科克由(Cocceius,1603至1669年)是艾穆斯的學生,他是將聖約神學加以系統化發表的人。
聖約神學包括兩方面的主要內容︰行為的約(covenant of works)和恩典的約(covenant of grace)。舊約雖然沒有明顯提及工作的約,卻加以暗示。從聖約神學家看來,神在人類墮落之前,是與亞當建立了一個約;在此約中,神應許在考驗期內,亞當會因順服而得著永生,也因不順服而死亡。在考驗中,亞當是作全人類的代表(federal head),要是他順服,他就可以得著義,將福氣傳給全人類。但結果他犯罪跌倒,故此亞當的不順服就傳給全人類——所有人都生在罪中,在罪的權柄以下。
人類墮落犯罪後,神與亞當建立了另一個約(亞當是代表全人類)。在此約中,神按照他豐盛的恩賜,應許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得著永生。基本上,恩典的約是根據救贖的約的;這救贖的約是在亙古以前由三位一體神所定,由父差遣子,而子也同意要借著他贖罪的死,為全世界預備救恩。恩典的約可理解為救贖的約的施行,但只限于蒙揀選的人。

路德宗的神學(Lutheran Theology)
十六世紀路德思想興起以後,路德宗神學受到新亞里斯多德派(neo Aristotelian)思想的影響。這種思想,在德國的大學建立了穩固的地位。但這卻沒有破壞路德宗的教義。有一位皇室禮拜堂的德國牧師施本爾(Philipp Jakob Spener, 1635至1705年),帶領起一個敬虔運動,對這種學院式的方法學作出回響,呼吁人注重個人的屬靈經驗。十八世紀,德國數學家兼哲學家渥爾夫(Christian Wolff,1679至1754),將路德宗神學引進理性主義的道路,他說,未經實證的事情是不可以確認的。他嘗試使信心和理性和諧,但結果是理性成為最後的權威。
宗教改革運動之後,路德宗神學掀起一個潮流,它的神學根據是惟靠聖經(sola Scriptura)——就是說,只有聖經是基督徒可倚賴的權威。這真理令路德在1517年脫離羅馬天主教後,也繼續領導路德宗神學,直到十七世紀。
宗教改革後,路德宗神學核心的另一個重要教義,是對稱義的解釋。路德和他的跟隨者,都認為稱義是根據基督受死的功勞,而死是為了贖罪。1530年的奧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解釋稱義是「赦免罪人,稱他為人;而這是根據另一個人的義,就是基督的義」。
路德宗發展的第三個重要教義,是惟靠信心(sola fide),意思就是人得著救恩和神的稱義,是借著信心。

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
改革宗一名,是將加爾文的教義和路德與重洗派的教義加以區別。改革宗神字是建基于約翰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盡管在改革宗的傳統里,也有著相當大的顯著差異。這時期最大的貢獻,是產生了各種偉大的教義問答和信條。第一瑞士信條(First Helvetic Confession,1536年)是由布連格(Johann Bullinger,1504至1575年;慈運理的繼承者)及其他人所編訂的,這信條代表了瑞士各省的改革宗教信仰。第二瑞士信條(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1566)是由布連格所寫,以拉丁文、德文和法文出版,此信條有著更廣泛的影響。海德堡教義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直至今天仍有廣泛的影響。
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也在英國清教徒和獨立的長老會中得以立足,就是稱為特別浸禮派(Particular Baptists)的重洗派,也根據改革宗的神學立論,以表明他們特別著重救贖的道理。韋斯敏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更是英國改革宗信仰的標準教義。
改革宗神學的影響,也伸展到荷蘭,也許改革宗在荷蘭所得到的近期信徒最多,如巴域克(Herman Bavinck,1895至1964年)及該柏爾(Abraham Kuyper, 1837至1920年);該柏爾是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Free University of Amsterdam)的創立人,他也是荷蘭的首相。改革宗傳統中繼之而起的二十世紀著名人物,有甦格蘭的俄爾(James Orr)和英國的華菲德(Benjamin B. Warfield),麥根(J Gresham Machen)及溫狄爾(Cornelius Van Til)。
改革宗神學的核心,是多特大會教規(Canons of the Svnod of Dort 1619),那是對抗辯派(Remonstrance)的回應——抗辯派是亞米紐斯(JamesArminius)的教義。在多特大會(Synod of Dort)中,加爾文主義的內容可以總結成以下五點︰(Ⅰ)人的全然敗壞;(Ⅱ)救恩無條件的揀選;(Ⅲ)有限贖罪(只為蒙揀選者);(Ⅳ)不能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V)信徒蒙保守。

自由神學(Liberal Theology)
自由神學(Liberal theology,也稱為現代主義(modernism)﹞的根源,可追溯至十八世紀的德國時代。一般都認為康德(Immanuel Kant.1724至1804年)是現代自由主義宗教之父。康德否定神存在的論據,他認為人可以憑理性認識神,這種方法是啟蒙運動的結果。啟蒙運動認為,傳統和聖經權威,都是可質疑的,他們高舉理性的功效。士來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至1834年)強調宗教的「經驗」 (feeling),將神學思想帶到一個新的論題。士來馬赫使現代神學能與現代思想相融,他認為宗教不能以信經來確定,但可以用經驗的表達來加以確認,就如藝術、文學或其他表達方式。士來馬赫將宗教定義為︰「絕對依附的經驗」(the feeling of absolute dependence);相反地,他將罪確認為一種自私的、世俗的沉淪。黑格爾(George Hegel, 1770至1831年)將自由思想帶導至另一個方向。黑格爾將進化的經驗帶進歷史中(及宗教里),他教導歷史是對立的運動(正命題與反命題)和二者混成結果(綜合命題)的相匯。不少人都認為,黑格爾的哲學曾大大影響了包珥(Ferdinand C. Baur, 1792至1860年),和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1844至1918年)的聖經批判學研究。高等批評學因此產生,對于傳統有關聖經書卷作者的觀點大表質疑。
自由神學的綱領大概如下。強調人的理性和經驗︰宗教信仰必須經過人類理性,和科學發現的考驗;基督教必須迎合現代世界。聖經不是一本真確無誤、權威的書︰聖經是一些人的經驗記錄;聖經中具備榜樣例證,而不是具有教義上的價值。自然和超自然沒有區分︰神和人、人和動物、基督和人的區分都不被重視;這觀點若按邏輯推論的結果,就是泛神論。
自由主義是以一種樂觀的態度來看生命,但它的影響力已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結束而消逝;此後所興起另一個新的宗教方向,稱為新正統主義。

新正統神學(Neo-Orthodox Theology)
新正統主義(neo-orthodoxy)雖然可說為「新」的,但它並不「正統」。新正統主義是對自由主義沒落的一種反應。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發生,證實了自由神學否定罪和肯定人性本善的虛謬。巴特(karl Barth,1886至1968年)棄置了他的自由神學,嘗試尋找真理;他仔細研讀聖經。已特在1919年出版的《羅馬書注釋》(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可算是新正統主義的誕生。新正統主義離開了自由主義,但這派系所包含的神學見解,也相當分歧。
祁克果(Soren Kiekegaard 1813至1855年)是丹麥的哲學家和神學家,他強調經驗對神學的重要性,這觀點後來被新正統主義神學家加以發揮。祁克果否定他本國人民的冷酷正統;他們口頭上順從信經,也自然而然被認為是基督徒,因為他們都是國家教會的會友;但祁克果認為,生命不是相信教人,而是經驗與承擔。自由主義教導神的內蘊性(immanence),但祁克果教導神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因此,人是不容易認識神。人要尋找神,必須踏進一步「信心的跳躍」(leap of faith)。祁克果的神學﹝也稱為「絕望的神學」(theology of despair)﹞正好標志著存在主義的誕生,存在主義所強調的是以個人經驗作為實體的標準。
巴特跟從祁克果的路向,確認一位超越的神,又強調宗教的經歷。巴特認為,神不能客觀地被人認識,因為神是超越的。神必須借著經驗主觀地被人認識。(巴特的觀點,將會在本章及第5部分︰「當代神學」中討論。)卜仁納(Emil Brunner,1889至1966年)以他的基督論而聞名——他否定自由主義對基督的觀點,他認為要認識神,個人的相遇(encounter)是極為重要。他的教訓中出現了「危機神學」(crisis theology)這個字眼,這是說,神是在危機中與人相遇。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1892至1971年)是底特律勞工階層地區的一位牧師,他所強調的是社會倫理學。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至1976年)否定聖經的可靠性,他說,聖經已被教會的觀點所掩蓋,聖經中不再是關于神和基督的真實的教訓。他的思想曾經影響了不少神學家,所以,他的看法有布特曼主義(Bultmannism)之稱,這名稱就代表了新正統主義的一個流派。
新正統主義的重要綱領如下。聖經不是神的啟示,聖經只是啟示的見證︰聖經不能客觀地等同于神的話語;神的啟示不是在話語上。耶穌基督是神啟示的焦點︰人與神相會,就是與耶穌基督經驗上的相遇。聖經中的事件如基督的復活,都被稱為故事(geschichte),這是相對于歷史(historie)的。故事(geschichte)是指神的超越的、經驗的真理,這種真理不受歷史(historie)現世特征的真理和謬誤所影響。歷史(historie)是可讓時間去驗證的,因此,在較低層面的經文是會發現錯謬的地方。故事(geschichte)是不能在歷史上驗證的,因此,在較高層面的經文,是不會發現錯謬的地方。聖經的記載是否發生于真實的時間和空間,並不重要;但聖經的確記載了不少神話(myths)或英勇故事(sagas),並不影響它高層次的意義和效用。神是超越的,是「另位」的(wholly other)。人和神之間是有天淵之別,因此,人要與神交往,就必須經過「信心的跳躍」。

總結
以上就是歷史神學的探討,是將過去神學家應保存的優點,和應避免的錯誤,介紹給現代的基督徒。我們必須將所有教義,在神話語亮光中加以驗證,因為聖經是要這樣叫我們得著益處(提後三16至17)。







現代教會的神學觀點
比較
聖約派
路德宗
改革宗
自由主義
新正統主義

支持者
荷列比烏(J.Wollebius)
艾穆斯(Wm.Ames)
科克由(J.Cocciius)

當代支持者
馬丁路德(M.Luther)
路德宗神學家
加爾文(J.Calvin)
該柏爾(A.Kuyper)
華菲德(B.B.Warfield)

當代改革宗神學家
康德(I.Kant)
士來馬赫(F.Schleier-macher)
黑格爾(G.Hegel)

其他自由主義者
巴特(K.Barth)
祁克果(S.Kierkegaard)
布特曼(R.Bultmann)

其他新正統主義神學家
特征
行為的約就是過順服的生活。
岩層典的約就是過信心的生活。
惟靠聖經。
惟靠信心。
信徒是根據基督的死,憑著信心而稱義。
人的全然敗壞。
無條件的揀選。
有限的贖罪。
不能抗拒的恩典。
聖徒的持守。
強調人的理性和經驗。
聖經有謬誤。
樂觀主義的人觀。
強調經驗。
聖經有謬誤︰聖經只是啟示的見證。
聖經中的事件是「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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