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潘霍華的宗教觀

潘霍華的宗教觀

「一個人必須完全過著今世的生活才能學習到信心....」


前言

一個不再需要宗教的時代

及齡的世界與人類

非宗教的基督教

結論

索引



前言

潘霍華是影響當代神學思想的重要人物之一。他的許多思想也成為神學家思考的素材,特別是潘霍華視這時代已為非宗教的時代,人亦是非宗教的人之看法。因此他說:「世界已經及齡」,「不再需要宗教」,因此我們要把一個「非宗教的基督教」給于這個時代。我們若要瞭解潘霍華何以提倡「非宗教的基督教,就先要了解他所謂的宗教是何所指。因此,本篇報告乃從他的「獄中書簡」書中,嘗試去分析研究潘霍華的宗教觀,以進一步了解他所提倡的「已及齡的世界」與「非宗教的基督教」的觀念。

第一章

一個不再需要宗教的時代

潘霍華發現這個時代已經漸漸走向不需要宗教的方向,他說「用語言來解說宗教--無論是從神學或純粹出乎虔誠的觀點來說--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內在及良心的時代,就是宗教的時代也過去了。我們正走向一個完全無宗教的時代...」1。因此,他認為一個需要宗教的時代就是需要宗教所表達的內涵--「虔誠」與「內在」的生活,這是沒有世俗(潘霍華的世俗觀點)影響下的形而上或本質上的內在2,他進一步解釋何謂「宗教的意識」,他說:「依照我的看法是:一方面以形而上的觀點,另一方面以個人觀點去解釋,二者對聖經的信息或現代的人都不適切」3。

在潘霍華看來宗教乃是人對世界所做的一種形而上的解釋。世人為了想瞭解並解釋本身的存在。當一般推理行不通時,形而上的解釋遂被接納。潘氏稱它為「塞孔之物」的神或稱為「隙縫之神」。意思是說,當人的知識無法解釋的時候,人便虔敬的說:這是神的作為。「隙縫之神」的傾向是這種神愈來愈不中用,因為科學慢慢會把隙縫補滿4。另一方面若把宗教當作內在活動時,就相當於把世界切分為「聖」與「俗」兩方面。因此潘霍華反對宗教化的基督教,因為不斷有人把宗教的情操建立在基督教上。他說:「我們整個一千九百多年的基督教道理與神學理論,其立論就是基於人是信奉宗教的..。5」他認為有一天人必會發現這立論根本就不存在,而只是人類的一個歷史和現代的自我表白的形式而已,而這世界在現今似乎已經有這樣的察覺了。

信奉宗教的人如何看他所信奉的神呢?此種看法又會產生何種危機呢?潘霍華認為這些信奉宗教的人在遇到無法解釋的困難或在人的失敗、生存的盡頭才會尋求神,這是為著當需要之時才會繼續著。但當人們一旦能藉著自己的能力解決問題後,也不再視死亡為可怕,罪惡他們更覺模糊也不再想瞭解它時,就會漸漸使神成為多餘了6。這時神將從這世界上被人們所放逐,「當神被推到世界之外,被從人類的公共生活驅走時,有一種想法就是把祂安放在『個人的』『私下的』或『內在』生活的範圍內去。7」而這點最隱密之處,就是被人認為最為軟弱、秘密的生活範圍(從禱告到性生活),許多的心理治療家就利用人的宗教弱點(內在)來實現他的詐取。8

潘氏看見了這個問題,他從神學的觀點指出這種「內在」或「個人」的錯誤有兩方面:第一、潘霍華認為一個人非得先揭發出其弱點與卑污才能夠稱他為罪人是錯的,他解釋說「必得承認人是罪人,但不必是卑鄙或平庸的,絕非如此。以尋常的看法說,歌德和拿破崙之所以為罪人,是不是因為他們對太太不忠實?這裡所值得注意的並非由軟弱而來的罪,而是由力量而來的。去偵察探索人家的隱私是毫不必要的。聖經未曾無此做。(由力量來的罪:對天才來說是驕傲.....)9」。

第二、認為人之主要的本性,是在於他最內部最心底的那個背景,即所謂其「內在的生活」。而神現在就被安排在這秘密處所統治著的觀點是錯誤的10。潘氏說:「聖經並不把人分割為內外部。..它常常注意到的是人的整體。..所謂『內在』的發現,其淵源於文藝復興時代,或許從Petrarch 義大利詩人及幽默家開始。聖經裡所謂之『心』並不單指內在的生活,而是整個人與神的關係,這種看法認為人的生活從外到內與從內到外事一樣重要的。...這就是我所以切望人不要把神貶謫到最隱密處的原因11」因此,他進一步說:「我們應坦然的認清世界與人類都已到了及齡的階段,我們不要專門講人屬世方面的缺而是叫他在其剛強有力量之點上來面對神,我們應該放棄牧師式的詭計,亦不以心理治療家或存在主義者為神的先驅。」12。

總而言之,照一般人的瞭解,宗教是指與神的關係,藉敬拜或外在儀式、禮儀來表達。而基督教也被人視為是宗教,因為只要有上帝、祈禱、崇拜和教會,便構成宗教了。但實際上「宗教」一詞迄今仍未有被人普遍接受的定義。而潘霍華所認為的宗教是會把生活和世界劃分為二:即「神聖的」與「世俗的」。宗教把某些人、某些職業、某些行為或某些書視為神聖的,而把其餘的東西當作世俗的。對神而發的人及其所行往往被認為比世俗的事更高價值。熱心宗教的人總認為人生就是聖俗之間的爭鬥及劃分,一個人的宗教意識越濃厚,他用在他認為是神聖事上的精力與時間就越多,用在世俗方面的救相對減少。

潘霍華反對這種聖俗的觀念,我們從他的分析:重價的門徒生活,即可看出他如何強調信徒必須在俗世(他以路德對恩典觀念的改變,來說明信徒必須在俗世而不是在修道院)裏服事主13。而當教會一旦有二分法的觀念時就容易關上大門,自築城牆,與外界隔絕而自認為是「宗教團體」。但潘霍華說:我們無論如何都不可以裝的比神更敬虔,神經已藉著主耶穌虛己為人,住在卑微的人群當中,叫我們不能不以這個世界,這個俗世的世界為我們關心的對象。

 

第二章

及齡的世界與人類

潘霍華認為宗教會有如此之變化,乃是因為這世界已經不再是少年了,而是已經成年了,也就是他所說的這世界是一個「及齡的世界」。其中的改變是什麼呢?如何開始?為何已經及齡?潘霍從歷史的角度說明:「早在十三世紀左右開始有一種人治的運動(就是使人們發明那些使世界能以在科學、社會、政治、藝術、倫理和宗教裡生活的自然律)。到了我們這一世代,這運動已達到某種完善的階段。人類能夠制駑各種重要的問題,不需要仰賴神做為他們假設的工具。人對於科學、藝術,甚至道德問題的態度以極明顯14,很少能加以駁斥的。

近百年同樣的現象也及於宗教的問題,並且日漸加劇,不需要神什麼事情也行的通,有沒有神是一樣的,如已經在科學的範圍裡,現在也在一般人類的事物上,我們之所謂『神』,以逐漸被擠出生活圈外,一天天的失掉其立錐之地。....這世界業已達到某種自覺的階段,認清了治理自己生存的自然律。」15 。 潘氏認為我們也無須反抗世界的這種成長,或欲把世界在拉回到少年的時期。因此,他說:「..我們在這世上必須過著好像神不存在的生活。這正是我們所能看見的--在神的面前!於是,這長成了的世代迫著我們誠實地去認清我們與神面對面的處境。神正在教導我們,我們生活為人,可以不要靠賴祂。與我們同在的神,就是離棄我們的神(可15:34)。這位使我們生存在這世界上不需以祂為假設的那位神,也就是我們得永遠站立在祂面前的神。」16。

但有一些基督教的護教學家攻擊世界的這種自信自覺精神,他們向世人證明:人沒有神的庇護是不能生存的。他們說:縱使一切俗世的問題都能自行解決,但是對於根本問題如罪惡與死亡只有神才能供給答案,這就是人需要有神,教會與牧師的原因17。甚至存在主義的哲學家和精神治療家不斷散發一種思想:「所有的人其實都是不快樂的並且絕望,只是不肯承認罷了」。

他們的目的就是盡量使人感覺內在的失望,這就是世俗的方法論18。而潘霍華批評他們說:對以長成的世界所施的攻擊,第一、是無意義,因為護教者想把一個成年人再拉回少年時代去,勉強他去依賴一些事實上他不再需要依賴的東西,把他推進一些他不再認為是問題的問題上去。第二、是卑鄙的,因為他們要如此做就得盡量揭發一個人的弱點,為了那人所不瞭解的目的這樣做,而非出乎他自願的。第三、不合基督道理,因為他們把人的宗教性中的某些特殊情況,就是人的律,來代替基督19。

 

第三章

非宗教的基督教

  基於這世界已經及齡了,所以潘霍華進一步提出了他的「非宗教的基督教」觀念,也就是基督教的信仰必須要離開宗教了。在獄中他益發覺得教會需要這種理念。因為神學家一貫認為凡人都是宗教性的,並以這種觀念來護衛基督教,以為人的宗教情操就是基督徒與人交談的接觸點。潘霍華特別以田力克(Tillich)為例,田力克假設人是有宗教性的,乃因為人人都有終極的關懷(死亡與得救問題)。田力克從宗教方面來解釋世界本身的演進--與世界的本意相違--他藉著宗教去窺視整個世界的形成。潘氏認為田氏實在是很大膽,可是世界卻把他的位置取消了,仍然走自己的路,他尋求瞭解世界比世界對自身的瞭解的還多,可是世界覺得自己是被誤解了。潘氏說:自然的,世界需要有人瞭解它,比它對自身自身的瞭解更清楚,但卻不一定要從宗教的方面去解釋,向一般宗教社會學家所希望的20。

潘霍華認為巴特(Barth)是第一個看出這些人的錯誤者,但巴特對於怎樣以神學的觀念加上非宗教的解釋,都沒有給於具體的解釋21。而布特曼(Bultmann)卻陷於典型的自由神學那刪減的過程中,即拋卻了基督教神秘性因素,把基督教減少到其「本質」了22。潘氏認為基督教的整個內容,包括神話的那一部份的概念都得保留。

潘霍華怎樣解釋非宗教的基督教呢?當然他不是勸我們離開教堂或停止祈禱和崇拜。他認為需要解答的問題是:「所謂教會(教會是指教堂,教區、傳道及基督徒生活),在一個無宗教的世界裡有什麼意義?....崇拜與禱告在一個全無宗教的情況下將有位置呢?是否秘密的操練可以有其重要性在?或是,根據不同的情形,是不是最主要的與次要的之中的分別可在此獲取新的重要性。...」23。

他說基督教不同於宗教的地方是「人的宗教意識使他在痛苦中去仰賴世上有力的神,以神為救星。聖經卻只是他去尋找一個無能無力和受苦的神。唯有受痛苦的神才能幫助人」24,「神准許我們把他擠出世界,以至於到十字架上,在世上神是軟弱無能的,而祂之與我們同在,並且幫助我們,正是用這方法,唯一的方法。馬太8:17 清楚告訴我們,基督並非以祂的全能來幫助我們,而是以祂的軟弱與痛苦來幫助我們」25。所以人應投身在此無神的世界裡,毋需以宗教來矯飾它或設法使它神化。他必須在此凡俗的世界裡生活,參與神的痛苦。

因此我們知道宗教的行為常常是部份的,而信仰(非宗教的基督教)卻是整體的,是一種包含整個生命的作為,耶穌並不呼召人去參加一種新的宗教,而是要人進入新的生命26。因此,非宗教的基督教是指一種現世的信仰,進入生活、生命中的每個層面與部份,去參與基督的痛苦。

對於非宗教的基督教中的信徒應如何生活呢?潘霍華提出他的看法:「一個人必須完全過著今世的生活才能學習到信心。一個人必須放棄把自己造成某種人物的企圖,無論是想作聖人,悔改了的罪人,教徒(所謂祭司式的),義人或不義的人,病人或健康者。這就是我所說的現世的之意義,及負起生命的一切責任與困難,成功與失敗,一切經驗與無可奈何之事。就在這樣的生命中,我們才能把自己無條件地放置在神手裡,參與祂在世上的苦難,與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一同警醒。這就是信仰,就是悔改,也就是一個人成為人和基督徒的意義(參耶利米書45章)。這樣,當我們以生活於今世參與神的苦難,成功怎能叫我們傲慢,失敗又怎能使我們走入迷途呢?」27

第四章

結論

從以上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知道潘霍華極力想告訴世界說,神和基督教信仰並非溫室的花朵,需要受到已經及齡期的無神世界的保護。基督徒蒙主呼召,要進入世界的各層面之內,不是要作特殊人,而是一個人。因為惟有完完全全生活在現實的世界裡,人才知道信仰神。這就是潘霍華對這個世代的貢獻,他對宗教提出了他的見解,也為基督教作了非宗教的詮釋。

 

註 :

1.「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4月30日,頁101。
2.「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4月30日,頁102。
3.「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4月30日,頁105。
4.「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5月25日,頁116。
5.「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4月30日,頁101。
6.「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4月30日,頁104。
7.「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8日,頁134。
8.「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8日,頁134。
9.「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8日,頁135。
10.同上。
11.同上。
12.同上。
13.參「追隨基督」,頁37-38。
14.對這方面可參考「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16日,第139-140頁的說明。
15.「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6月6日,頁121。
16.「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16日,頁141。
17.「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6月8日,頁122。
18.同上。
19.「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6月8日,頁123。
20.「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6月8日,頁124。
21.同上。
22.「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6月8日,頁125。
23.「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4月30日,頁102-103。
24.「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16日,頁141。
25.同上。
26.「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18日,頁142-143。
27.「獄中書簡」中之「給朋友的信」一九四四年7月21日,頁145。

索引

「獄中書簡」一書中有關宗教的索引

宗教禮儀:p.11「給父母的信(1943年6月24日)」

宗教癖:p.44「給朋友的信(1943年11月21日)」

宗教狂:p.59「給朋友的信(1943年12月18日)」

不應強迫人接受宗教:p.72「給朋友的信(1944年1月29,30日)」

無宗教的時代:p101.「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何謂基督教:p101.「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何謂非宗教的基督教訓:p102.「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脫離宗教自由:p103.「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批判布特曼:p.105「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p.125「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8日)」

宗教的意識:p105.「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得救問題:p.105-106「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批判巴特:p.106「給朋友的信(1944年4月30日)」
p.124「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8日)」

世界及齡的過程:p.121「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8日)」
p.139-140「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16日)」

護教學者對及齡世界的攻擊:p.122-123「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8日)」 p.131「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30日)」

存在主義及心理治療家:p.122「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8日)」

批判自由神學家:p.123-124「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8日)」

及齡世界:p.125-126「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8日)」
p.131「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30日)」

聖經中的信仰:p127-128.「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27日)」

為基督得著及齡世界:p.132「給朋友的信(1944年6月30日)」

內在、個人、私下生活:p.134「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8日)」

內在生活的錯誤: p.135-136「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8日)」

屬世如何解釋聖經的名詞:p136.「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8日)」

非宗教的基督教:p.140「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16日)」
p.142「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16日)」

聖經中屬世的解釋:p.141「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16日)」
p.145「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21日)」

宗教行為與信仰的區別:p.143「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16日)」

基督徒的現世生活:p.146「給朋友的信(194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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